关于乌苏市鼎盛热力公司2020年度采暖费限时优惠办法的公告

2020-08-31 18:21:00 来源: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发布时间20200831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尊敬的广大热用户:

  您好!2020-2021年冬季供热收费工作已临近,在乌苏市委、市政府、主管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为感谢广大热用户多年以来对乌苏鼎盛热力公司的支持和理解,我公司就2020年冬季供热收费优惠通知如下:

  一、收费优惠方式及优惠期时间:

  1、因受疫情影响凡在2020年9月1日-10月15日积极全额缴费的热用户享受3%的一次性优惠并取消历年递增。(指针对民用)

  2、 为方便广大热用户就近缴费,我公司特设新老城区收费大厅和新城区行政服务大厅,为方便热用户就近交费,各小区不同时段均设有收费点。节假日不休息,上班时间(北京时间10:00-14:00,16:00-19:30)收费优惠期截止为2020 年10月15日后恢复全额收取热费。

  3、2020年度供热辖区的毛坯房不入住用户均在2020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办理报停相关手续。我公司将按照《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收取30%基本热费;

  4、滞纳金收取:自2020年10月15日-2021年4月15日供暖期结束,4月16日停暖开始向未交清采暖费的热用户,我公司将按照《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收取每日3‰的采暖费滞纳金。

  二、收费依据:执行“塔地计价2006 9号”文件,收费标准26.40元/平方米。暖气费按实际用暧面积为依据收费(使用面积),过水热60元/个。

  二、服务费收取

  按照《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五章供热设施管理中第四十条之规定用户室内供热设施报停断暖、管道冲洗、阀门更换等将收取相应服务费。

  三、关注“乌苏市鼎盛热力公司”公众号,可进行微信供热缴费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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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苏市鼎盛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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