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公告

2019-07-16 13:34:05 来源:新和县人民政府 作者:新和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发改价格[2019]914号文件要求,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对2019年7月1日前应交未交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补缴时应按原标准征收。

三、请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新和县财政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附件:

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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