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打赢我县2020年精准脱贫攻坚战,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扶贫领字〔2017〕3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贫困户自愿申请、村申报、乡(镇)审核、县直单位(部门)预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地区备案,确定我县2020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12个,项目计划投入扶贫资金1217万元。现将资金项目计划表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997-8139101 12317 附件:新和县2020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1217 新和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