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新扶贫领发〔2020〕8号文件)精神,县扶贫办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对我县符合申报条件的扶贫产品及市场主体进行了认定和审核,为了接收社会监督,现将新和县2020年度第一批扶贫产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0年3月24日— 2020年3月30日 联系人:张继闯 电话:0997—8139101 18309976556
新和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
为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新扶贫领发〔2020〕8号文件)精神,县扶贫办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对我县符合申报条件的扶贫产品及市场主体进行了认定和审核,为了接收社会监督,现将新和县2020年度第一批扶贫产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0年3月24日— 2020年3月30日 联系人:张继闯 电话:0997—8139101 1830997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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