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2019-08-05 17:00:42 来源:新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王岩 责任编辑:李弋 字号:T|T

  7月26日,新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常委会主任艾合买提·买买提出席会议并讲话,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塔依尔·艾则孜、艾合买提·克然木、梁理军出席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勇斌主持会议。政府副县长李晓龙,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买合木提·纳曼,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要儿达西·居买及政府组成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县委书记杜海涛6月27日在新和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报告、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的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新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19年新和县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依法任免法检两院干部9人,免去19名人民陪审员,并举行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仪式。与会人员围绕会议议题认真审议,形成审议意见4个、决议决定2个,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15条。

  会议指出,一要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二要不断增强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紧迫感、坚定实现全年奋斗目标的信心不动摇,圆满完成今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三要进一步强化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四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加大查处和整改力度。五要继续做好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工作。涉及民生建设、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要切实落实和妥善解决,提高办理答复率、满意率、办结率。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制度入手来规范治理,建立政府主导、政策引领、部门监督、业主负责的污染治理运行管理机制;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地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要把县委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审计项目,着力促稳定、保发展、促改革、报安全。(审核:杨广军  通讯员: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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