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阿勒泰地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 各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各位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校外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新教基〔2018〕12号)精神,自2018年5月起,阿勒泰地区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等方式,依法取缔了无证无照的多家培训机构,依法责令暂不具备培训条件的机构限期整改。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切和反响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结合阿勒泰地区实际情况,自2019年1月1日起,再次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各项事宜公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 全地区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以文化、体育、艺术、科技、教育咨询、早教中心、文化传媒等为名,招收学前、中小学生的培训机构及辅导班)二、治理内容 1.非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或无资质办学)违规办学或无资质办学(无证或证照不齐)。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安保、消防等)。 3.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 4.超范围经营(严禁任何机构开展幼小衔接业务)。 5.校外培训机构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中小学校。 6.校外培训机构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允许在阿勒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三、治理办法 1.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教育部门将联合执法部门予以取缔。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班办学。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对于开展幼小衔接的校外机构,一经发现,责令立即停业整改,必须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培训;屡次不改的机构,将吊销执照并予以取缔。 6.对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允许在阿勒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视为无证无照经营,一经发现,教育部门将联合执法部门予以取缔。 7.坚决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上课不讲到校外培训机构讲或家庭小作坊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8.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一经核实,将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举报。 监督及咨询电话:0906-2122791 2120657 阿勒泰市教育局: 0906-2157163 布尔津县教育局: 0906-6522940、6522155、6526570 哈巴河县教育局: 0906-6628939、6626432、6623637 吉木乃县教育局: 0906-6181795 福海县教育局: 0906-3470751 富蕴县教育局: 0906-8728711、8728709 青河县教育局: 0906-8825771、8825714 特此公告 阿勒泰地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