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单位自愿申报、县(市)文明委推荐的基础上,地委宣传部(文明办)委托县(市)委宣传部对国网新疆电力公司青河县供电公司、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吉木乃县供电公司、政协福海县委员会机关进行了审核和测评,现对拟增加推荐命名的上述三个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天,各部门(单位)、个人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提出意见。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调查核实情况并向举报者反馈。 联系方式:2122597、2122424(传真) 阿勒泰地委宣传部(地区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