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勒泰市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通知
为规范我市机动车停车行为,完善收费政策,合理利用现有停车资源,依法查处违规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现象,进一步解决市区“停车难”“停车乱”等现象,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阿勒泰市旅游平台一体化智慧旅游城市停车系统由阿勒泰克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负责实施,依法向发改委申请,并取得阿勒泰市旅游平台一体化智慧旅游城市停车系统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阿市发改收费〔2019〕7号),于2019年11月30日零时起对进出车辆正式实施收费管理,具体规定如下:2019年11月30日零时起,对阿勒泰市将军山滑雪场、实验小学门前、蓝湾美食城等地的停车场进行收费,后续对南区邻里中心、蓝湾建材城、翡翠湾、文化路南、解放路、团结路、金山路、文化路、前进巷、1-10道巷、民族路、团结路、红墩路、桦林公园、北区及南区等地的停车场进行收费。
二、收费标准:
车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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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费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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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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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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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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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小时内 (含0.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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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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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内收费最高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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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小时 (含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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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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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时 (含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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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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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小时 (含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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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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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小时 (含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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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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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小时 (含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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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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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小时 (含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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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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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小时 (含7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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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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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时以上 (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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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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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一)请将已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于11月28日前自行驶离,逾期未驶离车辆,将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二)停车场依法提供车辆停放服务,请车主务必锁好车门、车窗,贵重物品请勿留在车里。
(三)车主在进出停车场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做到安全出入,有序停车。
(四)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均应维护好各类标识、标志,不得损坏或故意破坏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发生碰撞损坏须按价赔偿。
咨询电话:0906-2311142
阿勒泰克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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