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通道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直接影响火灾救援的开展。我市将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工作,现就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 二、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行政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拖离,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三、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的,由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可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电话:96119)举报。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七日之内完成自查自改,逾期未整改将按上述方式处理。 特此公告。 阿勒泰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