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新乐市南水北调终端水价调整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

2017-02-26 14:58:57 来源:新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新乐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征集我市南水北调终端水价调整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意见的通知》(冀政发 [2016]51号)和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冀价经费[2017]14号)文件精神,市发改局拟召开我市南水北调终端水价听证会。现就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额、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共征集参加人15名。由下列人员构成:

  消费者8名,市供水企业2名,政府有关部门4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有下列方式产生:

  1.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3、专家、学者、政府部门采取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3.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水价等情况及相关政策;4.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二、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方法

  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旁听人2名。采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

  三、新闻媒体产生方法

  听证会邀请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四、报名方法

  凡自愿报名的参会人员,自即日起带有效证件到市发改局物价业务科(市政府西配楼5楼506房间,电话88581762)报名即可。报名时间:自2017年2月20日起至2017年3月5日止。

  特此公告。

  新乐市发展改革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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