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改善人民群众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新乐市异味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市域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异味污染排查整治工作。 为确保此次异味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诚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对涉及异味产生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垃圾转运、汽车喷漆、露天焚烧、散煤燃烧等单位及个人进行举报,根据《新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凡是实名举报、内容查实的,给予举报人2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案件涉及违法违纪处罚的,除每件200元的基础奖励外,处罚金额超过1000元的,按“三级累加”的方法,按以下标准计算,增加奖励金额:1000-5000元部分,按10%计算;5000-10000元部分,按5%计算;超过10000元部分,按1%计算。同一件事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同时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12369、0311-88581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