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西省财政厅》(赣人社字[2020]173号)文件精神: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对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中小微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已申领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补齐差额部分)。现将2020年已补贴的六批符合申报稳岗补贴条件的38家中小微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以上申报补贴总额:126138.71元,现予公示,公示期:2020年 05月19日— 05月25 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信州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反映,联系人:何琛,电话:0793-8307326。 上饶市信州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