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和其他物体的通告

雄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和其他物体的通告雄政通〔2019〕5号 为确保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国庆阅兵飞行活动安全,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区域内禁止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和其他物体的通告》要求,县政府决定,自2019年9月19日0时至10月1日24时,在全县行政区域设置净空限制区,禁止放飞任何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和其他物体。...

2019-09-20 08:00:00

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雄县人民政府批准,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20名。...

2019-11-15 08:00:00

雄安新区党工委巡察公告

雄安新区党工委巡察公告 按照《雄安新区党工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要求,巡察工作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2月25日,雄安新区党工委第三巡察组对雄县自然资源局党组、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巡察。...

2019-11-25 08:00:00

关于2016—2019年 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关于2016—2019年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现将2016-2019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对扶贫资金项目完成情况有异议,可向县扶贫扶贫办反映。...

2019-11-26 08:00:00

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通告

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通告雄政通〔2019〕8号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新区关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县城建成区空气质量。...

2019-11-29 08:00:00

雄安新区公安局关于复工复产期间返回雄安或来雄安人员如实上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雄安新区公安局关于复工复产期间返回雄安或来雄安人员如实上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中央和省、雄安新区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期间返回雄安或来雄安人员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所有复工复产期间返回雄安或来雄安的人员应在抵达雄安24小时内,主动通过“新区智慧防控”小程序报告,并自觉接受相关疫情防控管理。...

2020-02-25 08:00:00

复工复产必看!这9件事你的单位做了吗?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2020-02-24 08:00:00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致全省人民的一封告知书——不要让千万人的努力功亏一篑》

近期,疫情形势进一步呈现向好趋势,一些人开始放松警惕,有的计划外出串门,甚至付诸行动,为此,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致全省人民的一封告知书——不要让千万人的努力功亏一篑》,呼吁大家要沉住气、铆足劲,克制松懈情绪、避免掉以轻心,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02-21 08:00:00

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封停县城建成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的通告

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封停县城建成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的通告雄政通〔2019〕1号 为有效遏制地下水超采,涵养新区地下水源,推进引江水入户,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城市供水条例》及省和新区《关于城镇自备井关停工作方案》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县城建成区自备井封停工作,现通告如下:一、对已接通县城供水管网但仍使用的自备水源井,于2019年3月31日前全部封停。...

2020-02-19 08:00:00

雄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2020年取暖季燃气补贴的通告

雄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2020年取暖季燃气补贴的通告雄政通〔2019〕7号 为顺利推进我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顺利实施,确保清洁取暖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雄安新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雄安财〔2019〕18号)通知要求,现将我县禁煤区天然气销售价格通告如下:一、补贴标准1.我县2019—2020年采暖季燃气销售价格继续执行“2.4元/立方”的气价标准;居民享受1元/立方的政府燃气气价财政补贴,每户核定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含1200立方米)、最高补贴资金1200元。...

2020-02-19 08:00:00

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煤炭经营使用的通告

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煤炭经营使用的通        告 雄政通3号 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雄安新区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方案》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全县范围禁止经营使用煤炭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全县2019年将实行以“气代煤”为主、“电代煤”为辅的冬季取暖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程。...

2020-02-19 08:00:00

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村医生准入退出及人员聘任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雄县乡村医生准入退出及人员聘任办法》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02-19 08:00:00

雄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黄琛、侯珂同志“雄县荣誉市民” 称号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黄琛,男,中共党员,国家博物馆分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研究馆员。...

2020-02-19 08:00:00

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雄县农村火灾防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雄县农村火灾防控实施办法(试行)》经县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2020-02-19 08:00:00

省第十二督查组督查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第十二督查组继续对雄安新区、定州市、辛集市进行督查。...

2020-02-14 08:00:00

制售假劣医疗防护物资、哄抬物价等行为,一律严惩!(附新区举报电话)

雄安新区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雄安新区公安机关迅速加强组织领导,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口罩、护目镜、防护服、卫生消毒用品等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假药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打着防控疫情的幌子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市场,努力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2020-02-10 08:00:00

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拟调人员公示

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拟调人员公    示 因工作需要,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组织考察等程序,退役军人事务局拟选调2名工作人员(信访工作人员和专业会计人员各1名),现将拟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至2月14日。...

2020-02-10 08:00:00

我县召开党政联席会暨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组长碰头会

2月9日下午,县委书记牛颖建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暨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组长碰头会,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听取县疫情应对领导小组各办组工作汇报,研究完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安排部署下步防控工作。...

2020-02-10 08:00:00

河北省提供免费在线心理咨询服务

原标题:我省提供免费在线心理咨询服务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供免费在线心理咨询服务的公告,组织河北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河北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专业力量组成专业心理支持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在线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

2020-02-10 08:00:00

雄安新区公安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了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确保预防、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顺利进行,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2020-02-06 0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