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09-02 16:01:22 来源: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59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黄政发〔2015〕22号)文件精神,加快全县保险服务业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全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稳定器”和“助推器”的重要作用,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改革创新、完善监管的原则,努力把我县现代保险服务业建设成为金融服务的重要力量、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实现全县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全县GDP)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人口总数)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在“十二五”末的基础上翻一番;保险业税收水平(行业税收/保费收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社会治安、医疗安全、高危行业生产安全、防火安全、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和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实现保险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保险知识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险在全县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多形式组织开展保险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的“五进入”活动,广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保障意识和对保险的正确认知,推动全县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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