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09-02 16:01:22 来源: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三)加快推进保险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努力发挥保险的融资增信功能,推进“政银保”合作,积极开展“助农贷”、“助微贷”助推中小企业发展;要围绕推进精准扶贫,大力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探索建立县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支持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开展包含地震保险在内的巨灾保险;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开发符合浠水县情的低保费、广覆盖、保障适度的保险新产品,加快新产品推广。

  (四)加快保险资金引进运用。加强与保险机构总部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保险资金与项目对接机制,争取更多保险资金投入我县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化等重点工程建设;争取保险机构总部来浠水投资建设养老社区,后援基地和数据中心,助推 “富民强县、秀美浠水”目标建设和发展重点。

  四、措施要求

  (一)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各相关单位要运用市场化机制,通过委托保险机构经办或者直接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方式,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应。对于具有较强公益性险种,市场化运作暂时无法实现盈亏平衡的保险服务,县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制度,落实商业养老保险免税、延期征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补充医疗等保险业务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和科技研发保险费用支出税前扣除政策。

  (二)切实规范保险经营。各保险机构要从服务全县机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加强合规经营意识,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进保险条款通俗化和服务标准化,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服务。健全保险纠纷调处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对消费者及保险机构合法经营的保护。加强行业风险管控,完善应急处理预案,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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