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19〕82号)精神,2020年中央和省级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下拨至我县,现将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构成 我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4533万元,其中中央下达扶贫发展资金4470万元(含易迁贷款贴息资金297万元)、中央下达以工代赈资金30万元、省级下达易迁贷款贴息资金33万元。 二、分配情况 经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将此笔资金中4013万元用于以下5个方面。 1.产业发展项目319.8万元。用于2020年全县97个贫困村的产业发展扶持,对全县贫困村申报的产业发展项目进行立项扶持,通过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2.基础设施项目1860.2万元。对全县97个贫困村申报的基础设施类项目进行扶持,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改善人居环境,交通出行方便,解决生产灌溉条件。 3.“雨露计划”补助及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853万元。用于2020年中高职学生“雨露计划”补助、贫困户短期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按照2019年补助情况测算,其中“雨露计划”预计发放803万元,贫困户短期就业技能培训3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20万元。 4.扶贫小额信贷贴息650万元。对全县开展小额贷款的贫困户进行贷款贴息。 5.易迁贴息资金330万元。对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资金进行年度贴息。 三、有关要求 1.监督单位:县扶贫办; 联 系 人:余 航;联系电话:0713-4237161 联系邮箱:978221217@qq.com 2.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分配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向县扶贫办提出。 附件:2020年中央和省级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xls 浠水县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