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处),县直相关部门: 《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自2019年12月3日完成初稿以来,县环委会办公室多次向各乡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县科经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电公司和相关应急管控企业征求意见。在充分采纳各单位意见后,《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于2019年12月20日通过了专家评审。编制单位修改完善后定稿。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28日)。 联系人:杨明凯 联系电话:0713-4240900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2020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