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村镇垃圾填埋工程环境影响第二次公告

2016-07-02 10:15:10 来源: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任燕萍 字号:T|T

  (3)噪声:拟建项目的运输车辆、处理设备均会产生噪声,噪声强度约在88~96dB(A)之间,填埋场主要噪声源为流动声源,其它为污水处理站设备产生的噪声。处理场应尽量采用噪声小的设备,并对流动声源进行避免夜间作业,并减少人为噪声,对于污水处理站风机应设消声器,并对其它设施进行隔声、减振等相应控制措施,同时避免夜间作业。

  (4)固废:本工程为固废处置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脱水污泥,所有垃圾均得到无害化处理。

  (5)生态:本项目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及封场生态修复等措施。同时根据土质条件,种植一定数量的与填埋场周边的植物种类相似的植物,达到生态建设要求。因此,拟建项目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影响呈有利影响。

  3、结论

  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和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规模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满足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各项环保措施也是可行,对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影响较小。在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该工程各项环保指标才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从环境角度讲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2)本项目的建设与栖霞市桃村镇城市规划性质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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