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条件的患者到所属镇(街、区)民政部门申请领取《栖霞市“健康与爱同行”救助项目申批表》;
2、申请人按申批表要求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备齐相关证明材料(诊断证明,低保、五保、孤儿、城市三无人员、困难优抚对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审查盖章,再到所在镇(街、区)民政部门审查并加盖印章; 3、申请人携相关材料到栖霞市中医医院,由医院检查患者是否符合手术条件,医生填写意见并签字,医院盖章后,送栖霞市慈善总会审批盖章; 4、栖霞市慈善总会审批同意后,由申请人携审批材料到栖霞市中医医院备案,并由栖霞市中医医院按协议规定具体实施治疗。 5、项目结束后,市民政局将项目实施情况通过慈善总会网站向社会公开。 各镇街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落实,确保需要救助的肢关节患者及时得到救助。 附:栖霞市“健康与爱同行”救助项目申批表 栖霞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