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困难尿毒症患者透析救助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民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社会事务部: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市民政局与市中医医院针对栖霞籍困难优抚对象、城乡低保、五保、孤儿、城市三无人员中尿毒症患者联合开展血液透析救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范围 2、栖霞籍困难优抚对象。包括:7-10级残疾军人、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 二、救助期限及标准 该项目实施期暂定为一年,自2016年6月1日开始,至2017年5月31日止。 项目实施期内,凡在定点的栖霞市中医医院透析的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尿毒症患者,每人可获得5000元血液透析救助。其中血液透析费用低于5000元的,按实际产生透析费用救助。上述费用经审查核实后,由市民政局统一拨付给市中医医院,在患者治疗结束费用结算时予以救助。 市中医医院对患者经过医疗保险报销、民政部门救助后,个人应承担费用的30%给予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