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告全县人民书》

2020-04-02 12:10:57 来源:昔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本站编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为森林防火特险期。依据《昔阳县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晋中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在森林防火特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清明祭祖严禁携带火种,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并处罚金,同时赔偿造成的损失。对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非法野外用火的,将追究其监护人的相关法律责任。望广大城乡居民自觉遵守并相互告知家人亲友。

发现野外用火,每个公民都有义务立即举报。举报电话:0354-4123328、110、119。

 

昔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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