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检察院司法局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2017-08-21 08:48:06 来源:徐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近日,保定市徐水区检察院和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配合的办法》,把《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落实具体化。

  徐水区检察院和司法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该办法,旨在通过具体化的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联系,共筑司法公正防线。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机关接到申请后,向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移送相关信息,由检察机关通过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支持起诉的方式,共同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具体涉及到的群众请求包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等。

  该办法还规定,检察机关在依职权办理保护国有资产、集体权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以及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案件时,需要提起诉讼的,可以根据需要商法律援助机构为权益受损单位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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