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省政府下达我县2020年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指标1300户。按往年考核要求分上、下半年两个时节发放。上半年结合2020年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要求,我局将分宜县城镇贫困群众中符合我县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条件且目前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1201户城镇低保户全部纳入了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范围,但因其中部分2020年新增城镇贫困群众未能提供的完整的审核资料及正确的银行卡号,导致补贴发放不成功,共退回专户212662.8元。 因此,我局拟:1、对上半年发放不成功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群众进行上半年补贴的补发,共135户,42908.4元;2、发放2020年第三季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共1050户,211174.83元。 经汇总,2020年9月需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家庭 1185户,发放金额254083.23元。 妥否,请批示。
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