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2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0-6860838(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6463503(高新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科) 传 真:0790-6463576 通讯地址:新余市高新区春龙大道 邮 编:3380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报批稿)新余国宏中冶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片碳化硅晶圆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