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信息公示

2020-03-10 09:07:00 来源:新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高新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工作6条措施》(赣环办〔2020〕8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对《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农副食品37个行业登记表项目实施环评豁免审批,对畜牧业等45个行业报告表(书)项目实行承诺制度审批,详见附件。

 

附件: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工作6条措施》的通知(赣环办【2020】8号)

 

 

高新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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