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沪昆高速新余南加油站拟批准公示

2020-03-12 14:55:12 来源:新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高新区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正式受理,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3月12日-2020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0-6860838(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6463503(高新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科)

传  真:0790-646357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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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沪昆高速新余南加油站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昌金高速公路新余段(南面)

     

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民圣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厂址位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昌金高速公路新余段(南面)(E115°0'32.32"N27°52'6.93")。项目东面为新余服务区(南),南面、西面均为空地,北面为沪昆高速。项目占地面积2500m2,总建筑面积为1000m2,主要建构筑物为:地埋油罐区、罩棚、办公房等,建成后预计年销售车用汽油3000吨、柴油3000吨。

该项目给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供应,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服务区污水站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小溪,项目供电来自市政电网,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服务区污水站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小溪

(2)废气: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通过烟道至屋顶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强度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绿化等综合措施,控制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按要求设置固体废物储存场所;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有隔油池废油、油罐油泥等统一收集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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