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立“服务企业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2020-03-31 08:24:35 来源:新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高新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保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条措施》落地见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企业接待日工作方案》,经研究,为贯彻落实好服务企业待日工作,高新生态环境局同步建立接待日制度,把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定为省、市、县生态环境系统统一的“服务企业接待日”,并于20194月起正式实行,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

 

附件 1.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服务企业接待日”制度 

      2.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服务企业接待日”安排表

      3.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服务企业接待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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