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44号)文件要求,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外务工人员,给予省外500元/人、省内跨县(市、区)3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贴,每年可享受一次。2020年第一批全区共有32人提交申报材料。经过审核共32人符合一次性交通补贴要求,其中省外就业9人,一次性交通补贴为肆仟伍佰元整(9人x500元=4500元);省内县外就业23人,一次性交通补贴为陆仟玖佰元整(23人x300元=6900元)。为此需拨付2020年第一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2人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共计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元整。现公示如下:
名单公示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8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0790-6860456。
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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