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工作6条措施》的通知,该项目属于江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中的1、畜牧业项目。经审议,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式受理,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0-6860838(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6463503(高新生态环境局环境管理科) 传 真:0790-6463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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