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19年1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2019年1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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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时间: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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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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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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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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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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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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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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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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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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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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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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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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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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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消)行罚决字〔2019〕0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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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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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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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高新区杨氏泡沫塑料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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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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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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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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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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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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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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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消)行罚决字〔2019〕00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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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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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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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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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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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1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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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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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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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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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黄喻平 审核人:葛大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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