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0年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2020年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填报单位: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时间:2020年1月22日 |
序号 |
法律文书文号 |
案由 |
处罚依据 |
被处罚对象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结果 |
法律文书日期 |
执法机关名称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备注 |
1 |
开(消)行罚决字〔2020〕0002号 |
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逾期未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 |
新余市江缘塑业有限公司 |
吴兵兵 |
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
仟元整的处罚 |
2020年1月21日 |
新余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立即停止使用该场所,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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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消)行罚决字〔2020〕0001号 |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新余申通服务有限公司 |
黄宇平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2020年1月19日 |
新余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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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黄喻平 审核人:葛大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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