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关于注销第二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0-08-11 11:37:00 来源:新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转发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规范我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我所现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及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五等有关规定,对辖区内普通货物运输企业,1.新余泰达长林管道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起2019-06-14至经营期限止2023-06-13、2.新余众望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起2019-01-24至经营期限止2023-01-01、3.江西百年汉克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起2018-08-14至经营期限止2022-08-13、4.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起2019-04-11至经营期限止2023-04-10、5.新余市壹米滴答大道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起2017-04-24至经营期限止2021-04-30、6.新余市长兴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起2016-09-20至经营期限止2020-09-19、7.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经营期限起2016-09-06至经营期限止2020-09-05、8.新余市好利达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起2016-05-19至经营期限止2020-05-18、9.新余市天宇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起2017-05-08至经营期限止2021-05-07、10.新余市鑫都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起2016-04-06至经营期限止2020-04-05、11.新余市亿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起2018-05-11至经营期限止2022-05-10、12.江西澳力特缸套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起2018-05-07至经营期限止2022-05-06、13.新余市光大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经营期限起2015-04-24至经营期限止2019-04-23,经营者自取得经营许可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天未经营,或者开业以后连续一百八十日停止经营的。我所决定注销以上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有异议,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新余高新区道路运输管理所货运股陈述理由。(联系电0790-6863809)。

见附件

 

高新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2020年8月11日


高新区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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