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财〔2019〕298号
关于拨付渝水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第三季度小额扶贫信贷贴息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财政所、扶贫工作站: 根据《渝水区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8〕136号)关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政策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发放创业扶贫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截止2019年9月30日,新余农商行、中国农业银行陆续为渝水区建档立卡贫困户48户累计发放小额精准扶贫贷款163.3万元,2019年第三季度应贴息资金12833.87元。经区扶贫办、金融办初审、财政局复核,现从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中拨付给你们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元(详见附件)。乡镇作往来款处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做好补助资金村级公示制。各乡镇(办)要加强组织管理,保障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落实到实处,严格落实补助资金公示制度,将贴息资金分配表在村委会和村小组分别公示,公示期为10天。
附件:渝财〔2019〕298号渝水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第三季度小额扶贫信贷贴息资金分配表.xls
渝水区财政局 渝水区扶贫办公室 渝水区政府金融办 2019年11月7日 新余市渝水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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