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卓锦矿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实际建设时,变更为新余市兴岩矿产资源有限公司。 新余市兴岩矿产资源有限公司的新余市卓锦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碳酸钙项目(中间产品年产10万吨氧化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新余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新余市卓锦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碳酸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余环审字【2013】137号等要求进行验收公示!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用水主要为窑气净化系统用水,该部分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来源于员工日常生活洗手冲厕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植树绿化浇注。 (二)废气 1、本项目产生废气为:石灰窑煅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SO2、NOX,该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吸风罩→收集管路→降温池→引风机→脱硫塔旋流板→三层喷淋→除雾器处理后,经过1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石灰窑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破碎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标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无组织废气:主要是原料堆场、进料过程中装卸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通风,洒水抑尘定期清扫,设置喷洒装置等措施,能有效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通过选用振动小、低噪声、使用吸音材料降低撞击噪声,及采用柔性连接或支撑、车间密闭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加强厂区绿化,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三)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煤灰、石灰粉灰、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脱硫渣均为一般固废,煤灰、石灰粉灰、脱硫渣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矿厂做材料利用,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返回工序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新余市兴岩矿产资源有限公司的新余市卓锦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碳酸钙项目(中间产品年产10万吨氧化钙)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数据表明水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符合验收要求,我公司认为通过环保验收。此外项目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也已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环保要求,下一步将请环境监管部门进行验收。 公示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项目验收存在意见,请在公示期与我公司联系,联系人:章彩平,联系电话:18379001816 附件:验收报批--新余市兴岩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碳酸钙项目(年产10万吨氧化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zip
新余市兴岩矿产资源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