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余市人文纪念园供水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1
各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3.1中工程工期“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修改为“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工期 45 日历天;”
新余市渝水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