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渝水区城区所有住宅小区实施半隔离管理的公告

2020-01-31 08:00:00 来源:江西渝水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按照江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决定采取必要的防控手段和严格的管控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1月29日起,对渝水区城区所有住宅小区实施半隔离管理。半隔离管理期间,本小区居民进出小区需进行登记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症状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解除半隔离管理时间另行通告。

附件:1、小区半隔离管理标准

2、渝水区居民小区半隔离操作流程图


渝水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0年1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按照江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决定采取必要的防控手段和严格的管控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1月29日起,对渝水区城区所有住宅小区实施半隔离管理。半隔离管理期间,本小区居民进出小区需进行登记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症状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解除半隔离管理时间另行通告。

附件:1、小区半隔离管理标准

2、渝水区居民小区半隔离操作流程图


渝水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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