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2020-03-31 08:00:00 来源:江西渝水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黄志斌 渝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0790-6222669

    职 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何海根 渝水区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790-7120028

    职 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职 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渝水区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人名单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所在地

责任人姓名

供水服务电话

1

新余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渝水项目区

渝水区辖区内各乡镇办

罗薏

07906454222

2

渝水区南安乡水厂

渝水区南安乡龙门口水库

罗薏

07906454222

3

渝水区水北镇水厂

渝水区水北镇南陂村委

罗薏

07906454222

4

渝水区燕山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渝水区罗坊镇燕山村委

简慧军

13879082839

5

渝水区人和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渝水区人和乡味塘村委

何珠根

13879055618

6

渝水区南安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渝水区南安乡百丈峰管委会

胡二保

13879064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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