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常字〔2019〕16号 渝水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免鄢平花等职务的通知

2019-07-19 08:00:00 来源:江西渝水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渝常字〔2019〕16号


渝水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免鄢平花等职务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
渝水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于2019年7月17日任命:
鄢平花为渝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蒋小群为渝水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炜晟为渝水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胡淑燕为渝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程萍为渝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黄小红为渝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李金花为渝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免去:
欧阳波的渝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蒋小群的渝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鄢平花的渝水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炜晟的渝水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渝水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7月17日

 

报  送: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区委
抄  送: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监察委、区人武部,区检察院、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乡镇(办)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新闻单位、本委各办
渝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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