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虹辞去新余市渝水区 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决定
(2020年5月19日新余市渝水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
新余市渝水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决定接受李虹辞去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
渝水区人大常委会
渝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原件:/Annex/zwgk/rsrm/rsrm/20200519162119_884_渝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虹辞去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决定.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