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人民政府 关于钟冬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钟冬明同志任渝水区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主任; 章方根同志任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建军同志任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邹兆菀同志任新钢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姚敏同志任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谢君同志任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坊分局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 付利华同志任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良山分局局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 免去邹放同志的渝水区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吴磊同志的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邹林同志的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葛同志的江西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纪墨晗同志的渝水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华龙同志的渝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国辉同志的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罗坊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文娟同志的通洲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渝水区 2020年7月23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各部门,各群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