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查处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

2016-09-07 16:25:46 来源: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

  近日,收到山西省环境保护晋城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已转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了严肃处理。现将第三批8件(重复举报1件)典型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阳城县圣昌能源有限公司污染问题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举报人所称“芹池镇阳陵村后有一个洗煤场”是指位于芹池镇阳陵村的圣昌能源有限公司。

  与举报人当面了解,举报人称主要是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污染,圣昌能源有限公司已与阳陵村村委达成协议,由村委组织专人对运输沿线道路定时清扫,并由厂方负责对沿线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降低扬尘污染。

  二、山西兰花大宁发电有限公司烟气污染问题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举报人所称“阳城县大宁煤矿对面山上有个瓦斯发电厂”是指位于町店镇大宁村的山西兰花大宁发电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烟筒排放烟气中含氮氧化物导致烟筒排放烟气呈黄色。

  2016年6月14日,山西兰花大宁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智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所排放的氮氧化物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燃气内燃发电机氮氧化物达到Ⅲ阶段标准。

  三、固隆乡南沟村养殖污染问题

  经调查,举报属实。固隆乡南沟村现有养殖户3家,分别是南沟村村西后沟刘红庆养猪厂、南沟村前圪堆庄刘张荣养猪厂和南沟村李甲庄栗小管养猪厂。

  现场检查,3家养殖厂都建有冲洗粪便的废水收集池,干粪便堆在养殖场周边用于农田施肥。经调查,水源地距最近的养猪厂约1公里,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无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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