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年生产1万吨呋喃甲醛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阳高县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7000吨呋喃甲醛项目 2)建设单位:阳高县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阳高县龙泉工业园区 5)总投资:12000万元 6)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呋喃甲醛车间、废水泵房、循环水泵房、循环水池、锅炉房、罐区、料棚、维修房以及基础配套区等,并配套绿化、道路停车场、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附属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阳高县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君 3)联系方式:13383523300 4)通讯地址: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龙泉工业园区 三、承担项目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3号楼18层2101 3)联系方式:010-5703298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建设单位:阳高县嘉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