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20)》批前公示

2018-12-30 11:19:00 来源:阳高政府 作者:阳高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山西省阳高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结合阳高县新城区实际情况,编制《阳高县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20》,以保障落实总规发展意图,统筹协调新城区的规划建设,指导土地的有序开发建设,促进新城区整体快速发展。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四至为:阳高220KV变电站东侧规划道路以东,国家电网北侧现状道路以南,神丰路西侧规划道路以西,新南环路以北的区域,用地面积约8.21平方公里。

二、 功能定位与空间结构

(一)功能定位

新城区的功能定位是阳高县新的发展中心,以居住、行政办公、商业、文化体育和提供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为主的综合性功能组团。在组团北中部形成市级行政文体中心和商业中心,布局行政中心、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大型行政文体设施,并提供商业、商务、旅游接待等服务职能。

(二)空间结构

组团内形成“一主两副”的公共服务体系,“一主”为组团北中部的市级行政文体中心和商业中心,“两副”为组团南片区东部、西部的片区及公共服务及商务服务中心。

三、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77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规模为337.4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为95.69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模为73.62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模为150.3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规模为10.33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规模为106.54公顷。待深入研究用地46.79公顷。

 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从区域统筹的角度,按“区域级-社区级”2个层级进行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

区域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行政办公、文化设施、教育科研(包含中小学)、体育场馆与社会福利院等,提供城市级、片区级两个层级的公共服务,主要布置在阳和大道、高柳街等主干路两侧。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设施、幼儿园等,采用“十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的等级结构层次,合理配置,为居民提供日常公共服务。

五、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五横三纵”的主干路路网系统,作为对外交通的主要出入口,联系周围组团。其中,“五横”为东西向的高柳街、四中北侧规划道路、职业技术学校北侧规划道路、阳高一中南侧规划道路、新南环路,“三纵”为南北向的云林路、阳和大道及东侧规划道路。次干路呈方格网状布局,作为各个区域之间的补充道路。支路作为各个功能区内的辅助道路。

六、绿地系统规划

阳高县新城区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居住组团绿地构成绿地系统。规划布置集中公园绿地18处,分布在新城各居住用地附近及重要设施周围,用地面积为47.52公顷。防护绿地主要分布在公用设施周边以及交通性主干路两侧,用地面积为56公顷。广场用地规划集散广场一处,占地面积为1.99公顷,游憩集会广场一处,占地面积为1.03公顷。

七、给水工程规划

新城区供水水源地为阳高县城南水源地,规划新建一座水厂,位于新区西部,规模4.5万吨/日。

规划给水管网采用环网系统,一般不考虑建设大型水塔或高位水池等流量调节设施,高层建筑可自设地下贮水池,配置加压设备进行加压供水。消防用水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2次考虑,灭火用水量为35升/秒。

八、排水工程规划

根据本地区自然条件和排水现状,规划采用雨、污水分流制的排水体制,规划扩建现状污水厂,在新城区南部设污水主管道,收集北部污水,汇集后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雨水管渠沿规划道路铺设,雨水向东排入水体,进入白登河。

九、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在新城区东南角建设110KV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2x5万KVA。110KV网络按高压配电网设计,采用放射型网格和T接型网络供电,110KV变电站一回引自现状阳高220KV主变,一回引自天镇110KV变电站。10KV电网一般采用环网供电,线路采用电缆地下敷设,沿道路配套设置电力电缆沟,便于电力线路敷设和检修。高压线走廊主要沿城区外围及规划防护绿带敷设。

十、供热工程规划

规划主要热源为龙泉工业园区内的同煤集团阳高热电厂。规划采用热水管网热力系统供热,热力管网规划采用预热直埋方式地下敷设,新城区内建筑供暖系统通过公用换热站与热用户连接。单座热力站规模控制在5—15MW内,供热面积5—30万m2,单座热力站占地面积约200m2。

十一、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在阳高县县城南侧建设天然气门站,天然气气源为大同长输天然气管线。新城区远期耗气量预测为1084万Nm3/年,燃气管道按远期需求统一规划,并结合储配站、调压设施分期逐步建设。干管宜靠近用气大户,形成环网;低压配气管网结合输气干管形成环网或支管供气。

十二、环卫工程规划

规划扩建现状垃圾填埋场,规划范围内的生活垃圾运往垃圾填埋处理场集中处理。规划小型垃圾转运站3座,用地面积800—1000m2,服务范围2-3km2。交通枢纽、体育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公园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公共厕所设置沿主要繁集街道间距为300~500米,一般街道间距为800米以内。

十三、综合防灾规划

(一)消防规划

消防规划遵照 “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科学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规划原则,消防站布局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每个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为4—7平方公里。规划1处防灾指挥中心、2座一级消防站。

(二)抗震规划

新城区按照8度进行抗震设防,对于交通、供水、供电、通信和医疗系统等生命线工程按9度进行抗震设防。将城市绿地、公园、广场作为避难疏散场所,紧急避难疏散场所的有效人均用地标准为1.5~2.0平方米,长期避难疏散场所人均用地标准为2.0~3.0平方米。以城市主干路作为人员疏散和物质运输的主要救援通道,救援通道保证震后7米以上的宽度。

(三)人防规划

各类建筑应按规定建设地下人防设施,人防工程掩蔽面积不低于人均0.8平方米;地下空间基本满足人均应急避难面积大于1.0平方米的要求。

(四)防洪规划

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50万人以下中小城市可按20年一遇至50年一遇建立防洪标准。根据阳高县所处的地理位置、规划性质以及洪水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规划防洪标准取50年一遇。根据《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2012),新城区防洪安全超高确定为0.60米,防浪墙采用1.0~1.2米。

十四、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范围内内的地块容积率划分为4个开发强度分区。

(一)低强度开发分区

容积率≤1.0。主要为市政设施用地、中小学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二)中等强度开发分区

1.0<容积率≤1.8。主要为体育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多数居住用地及商业设施用地。

(三)中高强度开发分区

1.8<容积率≤2.4。主要为部分居住用地及城市核心区的商业用地。

(四)高强度开发分区

容积率>2.4。主要为城市公共服务轴线两侧的商住区和居住区。

十五、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范围内内的地块高度控制分为5个控制区。

 (一)建筑高度<3米

此类高度控制分区主要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广场用地。

(二)3米≤建筑高度<10米

此类高度控制分区主要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10米≤建筑高度<18米

此类高度控制分区主要为小学用地及部分现状沿街商业用地。

 (四)18米≤建筑高度<24米

此类高度控制分区主要为大部分居住用地、商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教育科研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及娱乐康体用地,该类高度分区避免了建筑界面的封闭感,形成了小开放大闭合的景观通廊,使新城区有了更为开阔的景观视野和建筑空间序列感。

 (五)24米≤建筑高度<40米

该类高度控制区间主要为部分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主要分布在高柳街两侧,从街道、建筑层面构筑有序的空间形态,并保留良好的景观视线通廊。

以上公示自2018年12月30日起,为期3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拨打电话13934757799,联系人:牛守富,邮箱:ygzjjh@163.com

 

 

阳高县住建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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