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为我市“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从3月1日城区启动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活动以来,针对清明祭祀、春耕用火、旅游踏青等活动展开,采用悬挂条幅、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宣传野外用火的严重危害及法律责任等,在入山口等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牌、防火检查站,努力提升社会各界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营造防火氛围,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城区在进入林区的村庄、社区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在进入林区的重点路口设置警示标牌,悬挂防火条幅,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体平台进行防护宣传;在社区和乡村用大喇叭对社区居民和村民进行防火宣传广播;在市区主要路口、各村口的醒目位置张贴禁火通告;在进入林区和林区内道路两侧遍布防火旗帜,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取得好的防火宣传效果,充分保障城区森林草原资源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