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矿区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的通知

2019-11-01 08:00:00 来源: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 作者:新矿区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推动我区精神文明建设,按照矿区文明委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19年度矿区文明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8年度区级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

  2.新创建并符合矿区文明单位申报条件的单位,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各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文明单位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或管理服务工作中,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党工团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成绩突出,对矿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

  2.申报矿区文明单位的生产经营性单位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管理先进、运营良好、劳资和谐、注重创新,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和较强的行业或产品竞争力,或者具备高速成长性并保持健康发展,能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问题。

  3.申报矿区文明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窗口行业等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要依法办事、文明服务、廉洁高效、信息公开、机制健全,牢固树立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意识,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贪污腐败案件以及因不作为引发的投诉。

  4.《阳泉市矿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办法

  矿区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的申报采取自愿申报的方法。连续两年获得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可以申报矿区文明单位标兵。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2019年度矿区文明单位申报表》或《2019年度矿区文明单位标兵申报表》。“简要情况”栏须填写申报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党工团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主要业绩,创建工作主要做法、经验、特点和效果。

  2.申报表须以正反面形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表格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附电子版),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10日前到所在社区加注意见后,报送街道党工委。

  3.各街道党工委严格审查,加注意见后,将所申报的单位名单以书面形式连同“申报表”、“申报材料”推荐至区文明办。

  中国共产党阳泉市矿区委员会宣传部

  2019年10月29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