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关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沧医保字【2019】3号)要求,经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验收,拟将符合条件的盐山康宝医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拨打联系电话6092929。 特此公示。 盐山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8日 上一篇:2019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的公告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