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宏祥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塑料粒子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丰城宏祥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7万吨塑料粒子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丰城宏祥塑胶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江西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二期)D2号厂房,中心坐标为东经115°46’33’’,北纬28°5’48’’。 5、总投资:12000万 6、建筑面积:5000㎡ 7、建设内容:建设1条塑料清洗生产线,6条塑料破碎生产线、4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原料堆场和成品仓库,形成年产1.7万吨塑料粒子生产线项目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投入运营后,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1、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园区)预处理后与清洗废水达污水接管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间接排放标准排入江西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标排入无名小溪,最终进入富水。 3、固废:固体废物合理分类,无害化处理。 4、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有机械噪声,选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 三、环境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同时与相关环境功能区划具有很好的符合性,各类污染物经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建成后保证污染防治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则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报告简本的方式可以采用网上查看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了解项目? (2)您认为目前当地环境状况? (3)该项目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4)您对建设项目运行所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认为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公众意见表收集邮箱:dghuang1017@163.com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丰城宏祥塑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1387058313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西圣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479188219 特此公告
丰城宏祥塑胶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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