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公示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关于设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及千人以上农村饮水工程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1、丰城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人:孙万荣(市政府副市长) 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人:贺天强(市水利局副局长) 监督电话:0795-6609173 2、丰城市千人以上农村饮水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见附件1)
2020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