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政策宣传(二)

2020-04-07 08:00:00 来源:丰城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二、安居扶贫

项目类别

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的补助(经鉴定为D类房屋和无房户)

补助对象

住房鉴定为D类房屋或无房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边缘户

补助标准

暂按《丰城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2.2万元;低保户、边缘户每户补助2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边缘户四类对象具有残疾人身份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2000元标准增加安排补助资金;实施对象为无安全住房、无经济能力、无劳动能力的“三无”四类对象和边缘户,必要时采用“交钥匙工程”解决最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农户享有“使用权”,产权归村集体所有,补助资金由县财政拨付至乡镇街道的帐户(不是D类危房的不能享受补助)。

申报流程

有改造意愿的对象向村委会申请,按照村组评议、乡镇复核、县级审定的“三级认定”和乡村“二榜公示”程序。

咨询方式

住建局联系人及电话:袁斯平13576522777

项目类别

农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经鉴定为C类房屋)

补助对象

住房鉴定为C类房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边缘户

补助标准

对于维修加固房屋的,补助资金不划分档次,每户补助5000元(私自拆除新建的不予安排补助)。

申报流程

有农村危房改造意愿的对象,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后,按照村组评议、乡镇复核、县级审定的“三级认定”和乡村“二榜公示”程序

咨询方式

住建局联系人及电话:袁斯平13576522777

项目类别

“非四类对象”改造(经鉴定为C、D类房屋)

补助对象

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边缘户的农村住户,未纳入2020年棚改的城中村居民,房屋为农村(城中村)唯一居住户。

补助标准

对于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5000元,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私自拆除新建的不予安排补助)。对新建或房屋置换的,每户补助20000元。

申报流程

有农村危房改造意愿的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后,按照村组评议、乡镇复核、县级审定的“三级认定”和乡村“二榜公示”程序

咨询方式

住建局联系人及电话:袁斯平1357652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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