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扶办字〔2020〕72号 关于下达丰城市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 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的批复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扶贫办《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赣扶字〔2019〕7号)和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基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赣财扶指〔2019〕14号)的相关文件要求,你们上报的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计划已在《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信息管理系统》中得到省办批准通过,现将全市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的批复下达给你们,请所有项目村组务必在文件下达1个月内动工并办理开工手续,12月底前全面完工并办理竣工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项目单位应作出书面说明并经市扶贫办认可方能推后实施。请各地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和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和资金管理,保证项目早日建成,移民群众尽快受益。 附件:丰城市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计划表 丰城市扶贫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